净空保护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净空保护

一、净空环境保护概述

飞机的安全正常飞行需要良好的空域环境,起飞、着陆阶段尤其如此。飞机在起飞或者着陆时,飞行速度慢、飞行高度低、机动能力差,遇到障碍物很难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规避。同时,起飞、着陆是飞行过程中操作最复杂、飞行员最为紧张的阶段,不良的空域环境将进一步增加飞行员操作难度,加大安全风险。恶劣气象条件下更是如此,例如雷雨、大雾、大风。据统计,在飞行的各个阶段中,起飞降落阶段发生的事故占所有事故的68.3%,因此起飞阶段的约3分钟和降落阶段的约7分钟并称为“黑色10分钟”。

因此,为了保障飞行安全,特别是起飞降落阶段,需要在相应的区域内为飞机持续创造一个干净的空域环境,也就是净空环境。净空环境保护工作就是在依法划设的净空保护区域内对可能破坏净空环境的行为或者物体进行管控。

二、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依照相关法规,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为每条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区域。

三、需要管控的事项

(一)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从事下列违法活动:

1、建设建/构筑物、使用升空机械(塔吊、汽车吊等)前未经民航管理部门审核;

2、在天河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构筑物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活动;

3、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4、未对飞行障碍灯、障碍物标志进行有效维护导致其失效;

5、使用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员视线的激光、对空灯光、对空反射光线的物体;

6、放飞鸽类、猎鹰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

7、放飞或者使用风筝、孔明灯、玩具气球、热气球、系留气球、无人机、航模、飞艇、滑翔机、无人机等升空物;

8、焚烧农作物秸杆、树叶、垃圾等物质或者其他火情;

9、向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废气;

10、在禁放区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焰火,在其他区域燃放具有飞射功能的烟花、爆竹、焰火;

11、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

(二)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议避免以下行为:

1、贩卖风筝、孔明灯、气球、无人机、航模等可升空物;

2、贩卖激光笔、激光手电等可发射激光的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