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
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办发﹝2015﹞9号文
各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副局以上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各授权经营公司、中央和省驻禅各单位:
《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关于全面推进佛山市“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政务改革,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人民满意度,在总结全市尤其是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市全面推进”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汇聚全市政务改革经验,借鉴推广”一门式”工作理念和”把简单留给群众,把复杂留给政府”的服务思想,借助现代信息网络和大数据技术,整合全市行政资源,打破行政界限、政务樊篱和信息孤岛,跨越区域、层级、部门限制,破除政务服务碎片化、条块化、本位化,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同城化服务模式,努力打造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政务服务”佛山模式”。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门式”改革理念,整合打通各级、各部门自设的“服务门”“标准门”“信息门”,推动政务服务从分部门、分层级、分区域分散式服务向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综合化服务转变,努力实现审批办事更便捷、诉求响应更及时、社会治理更多元,逐步形成“一门政务、两层互动”的服务格局。“一门政务”即指打破区域、层级、部门行政界限,实现服务无界限、行政无缝隙、标准无差异,减少部门间、层级间、区域间推诱扯皮,对外树立“人民满意政府”整体服务形象。“两层互动”即指线上与线下互动、政与民互动,按“互联网+政务”管理理念打造政民互动大平台,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和大数据技术,倒逼政府部门管理服务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推动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和政府管理中来,促进政府在科学决策、市场监督、社会治理、效能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
三、主要内容
确立优化四个载体、统筹两个核心的“4十2”政务服务“一门式”改革创新任务,“四个载体”即政务服务的门(实体大厅)、网(网上大厅)、线(12345平台〉和端(自助终端),“两个核心”即统一标准建设和统一平台建设。通过门户整合、流程再造、标准统一和信息共享,构建全市互联互通、一体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 以“一门式”改革全面优化“门、网、线、端”四类政务服务载体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门通办”
1.优化四级行政服务网点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调整市、区、镇(街〉、村(居)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原有服务窗口建设模式和服务功能,将以部门为主体设置的部门服务窗口统一调整为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设置的综合服务窗口,推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从”一楼式”服务向”一窗式”服务转变。
一是创新业务模式,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前后台受理审批分离。在不打破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将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结果发送等前台服务内容剥离出来统一集中到综合服务窗口,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后台实质性审查仍由各部门按职能分工开展,相应的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各部门也可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提高综合服务窗口即办率。建立健全前后台服务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应在综合服务窗口日常培训、业务衔接、公章使用、容错服务、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部门为前台服务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
二是分类建设综合服务窗口。以“客户导向”“需求细分”和“专业分工”为服务原则,围绕个人办事、企业办事、工程建设、其他办事四大类,每类还可按若干服务主题进行细分,将同类或相关的办理事项横向整合集中到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各类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和服务事项不再以部门身份进行分类,各窗口服务人员按”首问负责制”和综合服务原则,均可受理本综合服务窗口集中的所有服务事项。
三是统一调配综合服务人员。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的配置是实施“一窗通办”的关键。各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按集约化配置原则,通过各部门原有服务人员就地调配转化、购买第三方服务、增加人员力量等方式解决。配置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应综合考虑政治品质、服务意识、业务素质等要素择优选用,并把综合服务窗口优秀服务人员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培优晋级的优选对象。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可将综合服务窗口服务人员的编制、组织关系统一调整到本级行政服务中心,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培训考核和调配管理。
进度安排:2015年9月底前,各区完成自然人“一门式”综合窗口建设,12月底前分批次推进法人”一门式”综合窗口建设;2015年下半年,市级完成”一门式”综合窗口建设;2016年上半年,各区全面完成法人”一门式”综合窗口建设;2016年下半年,全市深化完善”一门式”政务服务创新体系改革。